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精神,山东省2021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申报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推荐数量:共7项。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项(学位点在多个单位招生的,由学位点依托学院报送)。如有双语或全英文课程可增报一项。
3.申报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申报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推荐数量:共7项。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项(学位点在多个单位招生的,由学位点依托学院报送)。如有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可增报一项。
3.申报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1.申报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推荐数量:共7项,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项。
3.申报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中规定的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附件2)。
(四)申报程序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人填写相应类别项目申请书。
2.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指标向研究生院提交申报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按申报指标上报省学位办。
(五)其他事项
自2019年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推荐方式:推荐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原则上从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产生。请各学院根据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附件3)从本单位2020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名单见附件4)择优推荐参评。
3.推荐数量: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3篇。教育科学学院推荐博士学位论文1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推荐硕士学位论文2篇,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排序提报。
4.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提交非匿名申报材料
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按照封面、目录、《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及其附件(附件5)、硕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非匿名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另提供非匿名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2)学校推荐名单产生后入选人员还需提交匿名申报材料:
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匿名申报纸质材料按照封面、目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及其附件(装订要求见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附件6);发表学术论文已被检索的,请附检索证明;支撑材料也需匿名处理)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报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推荐数量:共13项。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2项,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排序提报。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1.单位初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单位初评结果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排序报送。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按申报指标上报省学位办。
三、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申报材料(见附件5、7)及其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8、9)各一式一份于8月18日17:00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qq传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研究生优质课程、案例库建设、优秀成果奖申报:程月波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优秀博硕士论文申报:马雯雯
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课程、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
2.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
3. 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4. 鲁东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一览表
5. 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A)
6. 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B)
7. 优质课、案例库、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8. 各项目推荐汇总表
9.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代表性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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